一、目的和意义
建立“领导干部周六、周日接待日”制度,是构建和谐恒顺的基础性工作,有利于提高整个公司工作的透明度和员工的参与度,更好的反馈民情民意,不断提高公司的工作效益,推进公司持续、高效的跨越发展。
二、接待安排
(一)接待责任人:公司总经理室成员。
(二)接待时间:自2014年5月10日起,每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接待地点:公司办公楼第一会议室。
三、接访范围
面向所在车间、部门反映而未得到处理的信访事项。
四、工作制度
(一)公示制度。“领导干部周六、周日接待日”制度实施前,各车间、部门要通过晨会、宣传栏进行宣传告知;
(二)接待制度。信访人“领导干部周六、周日接待日”的来访,由当天接待的领导干部听取来访人陈述信访事项后,依据情况作出解答并作处理批示。信访人也可以通过电话预约的方式在工作日内向领导干部陈述信访事项。对无政策、法律依据或不切公司实际的过高诉求,明确告知信访人,劝其停访息诉。
(三)批示办理制度。公司领导干部在“领导干部周六、周日接待日”接访后作出批示的信访事项,相关责任部门必须在30天内或按公司领导批示的时限要求办结,并将处理情况报党群工作部。
(四)督办、结案制度。根据公司领导的批示,由党群部立案、督办。各责任部门在办结前需将处理意见报接待领导审阅后实施,并须将处理意见报党群工作部,党群部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告知信访人,最后经党群工作部批准后结案。
(五)责任追究制度。各相关责任部门要认真研究办理“领导干部周六、周日接待日”受理的信访事项。对工作拖沓草率、不负责任、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各责任部门及人员的责任。
五、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行
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2014年4月20日
2014年4月20日